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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 发布日期:2023-03-28 】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工作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各学科(专业)根据复试要求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建立复试题库,负责与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及保密承诺书。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舆论舆情跟踪处理等。

(二)各学科(专业)于复试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开展复试工作。一般应选派不少于7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青年博士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不少于5人组成复试实施小组。

(三)学院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服务意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在4月上旬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在4月下旬前完成。具体安排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时间及相应要求以我院通知公告为准。

四、复试资格

(一)一志愿考生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2.一志愿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选拔生,以选拔时的综合面试成绩作为复试成绩。

3.一志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4. 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外语单科30分、业务课单科45分、总分259分(理学)或总分253(工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及以上者具备复试资格。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在学院规定时间通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优先、专业素养、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择优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备注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包含单科和总分),且符合调入专业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6.“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只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

7.我院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8.对于调剂我院学术型硕士,优先接收统考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一)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包括线上综合面试和部分考生专业加试。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调剂考生参加调剂批次复试。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面试平台和笔试平台。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可提交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考生在复试前按照学院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2.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学院在综合复试前组织所有申请复试考生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总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共70分,外语听说能力30分。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报考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的专业知识;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专业素养的支撑材料。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材料。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部分考生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简章)。采用线上方式,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数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总成绩计算

1.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总成绩×0.4

六、录取工作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一般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一般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

2.同等学力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5.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7.未达到学科(专业)在复试前公布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当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进行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12小时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学院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学习方式、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研究生院电话及学校纪委电话,校纪委和学院纪检委员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纪委:0797-8312746E-mailjcs@jxust.edu.cn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汪老师0797-8312549

 

七、工作要求

(一)对复试工作人员的要求

1.须在面试前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培训会议,学习政策纪律,明确岗位分工,掌握评分标准,熟悉面试流程,了解注意事项。进入网络远程复试考场须佩戴复试工作牌,未佩带者不得进入考场。

2.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中断复试,可安排场间休息,不得擅自调换或替代复试考核工作。

3.应注意形象。注意坐姿、穿戴整洁大方,不穿拖鞋、背心及发出刺耳声响的鞋履(如高跟鞋)。不携带与复试无关的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如有类似物品随身带入面试现场,应将其放置于场地角落等不显眼地方,不要放置于桌面。

4.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与复试相关的培训、答疑,不得泄露复试题目或题库内容(复试前属国家机密级)。

5.复试期间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个人事务,不得擅自透露复试考生成绩、表现。

6.复试时对考生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攻击性、先入为主性的言行,不做任何形式的暗示或承诺。

7.手机应放在指定存放处,不得在复试期间使用手机或接打电话。

8.独立评分。面试开始前,面试组长再次强调评分要点和标准,面试老师仔细讨论评分规则和要点,但在面试过程中各位面试老师不得再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沟通评价,也不得出现影响他人评分倾向的言论或行为。

(二)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应按要求备好软硬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场所的秩序。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和应试环境检查。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保证周围环境独立安静、光线明亮,且不受干扰,无其他人员存在。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5.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与他人交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6.复试时考生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8.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未进场或复试结束前提前离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9.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

10.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考生应遵守上述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对违反本考场规则、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

八、注意事项

学科点及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做好复试所需设备、系统平台测试和调试工作,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环境的稳定性。若出现应急情况,可作如下处理:

1.在面试过程中,若系统运行较慢,出现画面不清、卡顿、双方网络暂时中断等情况,工作人员可根据考生的复试进度确定是否切换平台、或其他方式复试及暂停复试。

2.因考生网络环境问题,发生网络中断且无法及时联系时,由工作人员线下电话联系考生,并组织考生排队重新复试。

3.因学校网络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崩溃,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如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则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未完成复试的考生另选时间复试。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赵老师、胡老师,0797-8312730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高老师0797-8312086   

 

 

                                江西理工大学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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