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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土木水利-(土木方向)

【来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土木水利-(土木方向) | 发布日期:2023-07-21 】

土木水利

(工程领域代码:09859   授予土木水利硕士学位)

一、      领域简介

江西理工大学土木水利工程领域学科创办于1977年,涵盖测绘与遥感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地理信息工程、人工环境工程及人居环境营造工程等学科方向,本学科领域于1977开始招收本科生,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拥有测绘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地理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科目前已拥有一支年龄、专业知识、技术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学科现有100余名教师,包括17名教授和40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57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10余人。近三年来,本学科完成或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省部级科技项目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同时,本硕士点积极开展地方和行业科技服务,主持及参与了赣州市等城市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及咨询工作50余项。

二、      主要研究方向

1. 测绘与遥感工程领域

研究地球和土木水利工程实体与空间分布有关信息的采集、量测、处理、表达、管理、分析、更新和应用的工程技术。

2.土木工程领域

研究土木工程新材料、工程结构抗震技术、岩土力学及工程应用、地基处理技术、道路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与加固技术等。

3.市政工程领域

研究污废水处理(污泥处置)理论与技术、城镇及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给排水工程系统优化、流域水环境与水生态治理等。

4. 地理信息工程领域

开展空间数据的获取与处理、地理信息的组织与管理、地理信息的认知、地理信息的集成/共享与互操作、地理空间数据的不确定性、地理空间分析与地理计算可视化研究等。

5.人工环境工程领域

主要研究工业与地下建筑通风、节能减排技术与材料、室内外空气品质、高压静电除尘技术、能源系统优化、新能源利用技术等。

6.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领域

研究工业安全及防灾减灾技术、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技术、地质灾害理论与控制方法、岩土工程灾害控制方法、地基与基础工程防护工程方法等。

7.工程项目管理领域

   研究工程项目建设经济性评价、工程项目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工程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及复杂工程项目群管理等。

8.人居环境营造工程领域

以人类聚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人与建筑、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理论和技术。研究人类因各类生存活动需求而构筑的建筑、空间、场所、领域等。

三、      培养目标

掌握土木水利学科领域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 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五、      培养方式

1.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研究生的职业素养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实习单位完成。

2.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学位论文工作(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年。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3.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和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4.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采取集中或分散学习方式进行,但培养质量和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课程授课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教学手段,确保教学质量。

5.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主要以自学、线上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其他环节参照全日制研究生。

六、      课程设置(见课程设置表)与学分要求

硕士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修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6学分,非学位课学分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10学分。

七、      必修环节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修满10学分。

1.创新创业实践系列教育与劳育(3学分)

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系列教育活动旨在培养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强化创业意识,引导研究生开展创新创业。可采取专题讲座、报告、经验交流会或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等形式,开展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系列教育活动。该环节由学院负责组织,学院和系部共同负责考核。

累计共3学分。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审核学分:听取创新创业类论坛、讲座或学术交流,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签字,每6次计1学分;取得以下创新创业业绩:省部级以上竞赛获奖1项、自主创设公司且取得营业执照或在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论坛上发表相应会议论文1篇,计2学分;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以上,计0.5学分/项。

劳育旨在激励和引导研究生树立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促技、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劳育共计1学分,主要以志愿者服务和劳动实践教育活动为主,由学院或学科点组织,学院备案,每学年累计满10小时及以上,计1分

2.学术报告(1学分)

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以主讲人身份在校内外学术会议上的学术报告,具体由学院或学科点统一组织和考核,安排应相对集中。

3.开题报告(1学分)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它直接地关系到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和质量。要在论文选题上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应在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尽早明确拟从事的方向及选题范围,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以便使研究生尽早进入科研实践。

开题报告在第3学期末至第4学期初,开题报告两周之后再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鉴定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身心健康、助教、助研、助管等方面,该环节由系部组织并考核,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者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4.专业实践(5学分)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在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同时,需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明确实践学习的时间、地点及实践学习主题;每完成一次专业实践训练,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专业实践的种类有:一是参加导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由导师审核、评分并签字,记1学分;二是参加校外企业单位、连续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实践,提交实习报告,由企业单位指导实习的负责人审核、评分、签字并加盖企业实习主管部门公章,记4学分。

八、      学位论文与答辩要求

1)学位基本要求按照学校下发的学位授予细则执行。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以江西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对于已录用的期刊论文必须提供录用通知书原件,且在学校学位委员会开会表决前交验期刊原件。

3)如果三年期内不能满足发表期刊论文的要求,则推迟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推迟半年后,对申请学位的发表论文要求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九、      其它要求

1.申请提前毕业者必须在达到优秀毕业生的绩点成绩,且学术业绩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CSCDCSSCI核心库发表2篇以上(2)专业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2)在高水平论文源刊发表一篇专业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3)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含1项)或专著1部以上(含1部)(字数要求:5万字以上),排名前二名。

2.对于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须补修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由导师指定。

3.所有硕士论文答辩都必须上机演示其研究成果,否则答辩不予通过。

学术论文发表说明:

1)对于录用的论文须提供录用通知书;

2)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须与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方向一致;

3)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江西理工大学。

 测绘与遥感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说明:本专业课程设置分 3 个大方向:A 为测量类,B 为地理信息系统类,C为遥感类。

土木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市政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地理信息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说明:本专业课程设置分 2 个大方向:A 为测量类,B 为地理信息系统类。

人工环境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领域课程设置


工程项目管理领域课程设置 

     

人居环境营造工程领域 

                       

制定(签名):李沛鸿、朱南海、李新冬                  学科点带头人(签名):刘祖文

                           陈优良、蒋达华、陈  

                           郭晓剑、蔡丽蓉

分管院长(签名):朱易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兰小机

                                                                           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