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学院将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减免学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21、22、23级本科学生。
二、减免金额、等级及人数
1、减免学费分三个等级,即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2、减免学费人数金额按照《2024年土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分配表》所分配人数金额。
三、申请减免学费条件
1、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刻苦,道德品质良好。
3、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4、受到学校及学校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减免。
四、减免学费的申请及评审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审批表》,提交其他现有支撑材料,包括:
1、建档立卡户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烈士证等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可提供当地政府或官方媒体相关新闻报道;
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的,可提供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等;
4、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5、其他能够支撑和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二)学院初审
辅导员或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在审批意见处注明目前已经采取和落实的资助措施。各班级对通过班级评议的学生名单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通过审议的名单须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同时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并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请条件审查相关材料,对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获得学费减免资格,减免款项由学院及时足额转至学生的银行卡中,抵冲学生应缴纳的学费。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必须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保证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特别关注原建档立卡学生。
2、本次学费减免是减免2024-2025学年的学费。
3、各班级将21、22、23级学生学费减免名单汇总,《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A4)纸质稿于5月28日前交唐老师(15-F201办公室),同时发送《2024年学费减免汇总名单汇总名单》(命名务必加上班级)电子稿至邮箱jcxyzz@163.com。
4、本次减免学费不包括联合培养学生、企业定向生、预科班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