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工团委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22 】

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体现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学将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减免学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全日制在校2122、23级本科学生。

二、减免金额、等级及人数

1、减免学费分三个等级,即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2、减免学费人数金额按照2024年土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分配表》所分配人数金额。

三、申请减免学费条件

1、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刻苦,道德品质良好。

3、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4、受到学校及学校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减免。

四、减免学费的申请及评审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审批表》,提交其他现有支撑材料,包括:

1建档立卡户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烈士证等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可提供当地政府或官方媒体相关新闻报道;

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的,可提供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等;

4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5其他能够支撑和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学生应对填报资料和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二)学院初审

辅导员或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在审批意见处注明目前已经采取和落实的资助措施。各班级通过班级评议的学生名单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通过审议的名单须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同时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并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照申请条件审查相关材料,对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获得学费减免资格减免款项由学院及时足额转至学生的银行卡中,抵冲学生应缴纳的学费。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必须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保证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特别关注建档立卡学生。

2、本次学费减免是减免2024-2025学年的学费

3、各班级2122、23级学生学费减免名单汇总,《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A4)纸质稿于528前交唐老师(15-F201办公室),同时发送2024年学费减免汇总名单汇总名单》命名务必加上班级电子稿至邮箱jcxyzz@163.com

4、本次减免学费不包括联合培养学生企业定向生预科班学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