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德育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加强寝室文明建设,对于整洁学生寝室,塑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对于规范学生行为,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一个“团结向上、安全文明、卫生整洁、宁静舒适”的寝室环境;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打造党建思政、学习生活、平安幸福等三大社区品牌,建设党建思政引领高地、综合成长集成阵地、平安幸福保障基地等三大育人场域,建设“三区三地”双擎发力的新时代学生社区育人共同体,构建“学校、学院、班级、社区”四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2025学年“青春向党、爱在江理、寓见美好”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年4月-10月
二、参评对象
学院22、23、24级学生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主申请(4月22日-5月8日)
a.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附件3,纸质),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收集后,5月8日晚18:10-20:00交F15栋F201办公室自律部石思琪。
b. 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附件4,电子),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汇总后,于5月8日21:00之前交3129721238@qq.com。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5月9日-5月20日)
学院将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标准》(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寝室内务卫生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筛选。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宿管中心。
第三阶段:学校检查(9月26日前)
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文明寝室初评名单进行抽查,确定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并将抽查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第四阶段:审定阶段(9月26日-10月26日)
在全校公示2024-2025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并报学校审定。
第五阶段:表彰阶段(10月26日后)
对审定通过的校级文明寝室进行挂牌表彰,对于在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寝室及师生予以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它当作整治寝室环境,规范学生行为,促进良好学风的重要工作来对待,不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
2.在检查中出现的有违章用电、晚归漏宿、学风违纪、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遵守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不配合学生社区建设及综合治理等不文明行为的,均不得参评“校级文明寝室”。
3.此次“校级文明寝室”初评工作鼓励全校学生寝室积极参评,初评寝室比例不超过学院总寝室数量的16%;学生社区管理中心将对学院文明寝室初评名单进行抽查,凡是不符合“校级文明寝室”条件的将予以取消“校级文明寝室”评选资格;经抽查后,若符合“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比例高于15%,则按检查或抽查得分情况进行全校排名,然后确定“校级文明寝室”名单。
4.学院将结合“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遴选出在学生社区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寝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标准
附件2:江西理工大学寝室内务卫生评分细则
附件3: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
附件4: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