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注重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合理优化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科学设计考试内容,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
二、组织工作
(一)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在本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博士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及博士招生相关工作,确定各科目命题小组和评卷小组人员建议名单,并进行保密及业务培训,负责与相关工作人员、命题和评卷人员、面试专家签订工作责任状。负责综合面试内容确定、面试题库建设,开展综合面试的考核工作。负责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相关事宜的解释。
(二)学院成立综合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相关专家、教授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9人,组长由学院该专业领域具有学术权威的专家担任,面试时从专家组成员中随机抽取6人或8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提问环节。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人,其中5人采用普通招考方式录取,1人为推免直博研究生(已完成录取)。对采用普通招考方式的5个招生计划,矿业环境与岩土工程方向招生1人、矿山遥感与智慧矿山方向招生4人,具体根据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及导师指导博士情况确定最终指标。
四、资格审查
学院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除审核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补交);
6.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7.有科研成果等考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江西理工大学诚信考试录取承诺书;
考生参加考试(考核)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其中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9.全日制定向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心理测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学院组织所有考生在考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并完成测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考试总分。
六、考试和考核
(一)考试和考核内容
招考考生须参加笔试、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笔试。包含英语(100分)、业务课一(基础课,100分)和业务课二(专业课,100分)三门。
2.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包含专业科研能力考核(70分)、综合能力考核(3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科研能力考核。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作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专业科研能力考核成绩由报考导师评价(占35%)、学科对考生的业绩与科研能力评价(占15%)和综合面试评价(占50%)三部分组成。报考导师评价由导师了解报考考生情况后,参考评价要求给定考核分数(导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对考生进行测试);学科评价由学科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根据考生业绩等参考评价要求给定考核分数;综合面试含抽选题和考核专家组提问两部分,抽选题从题库随机抽取不少于3道试题(其中1题为专业外语试题)。
(2)综合能力考核。侧重考核考生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相关证书及相关材料。综合能力考核在综合面试环节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面试考核内容及流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简要介绍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及业绩取得情况,如参加竞赛情况、英语过级、成绩专业排名等基本情况及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能力素质。
3)外语水平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
4)专业科研能力和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潜质、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考生已取得的科研及其他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及要求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分。
2.为体现综合考核成绩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报考导师、学科和综合面试对考生的评价均为定量评价(评分需给出具体分值),分[90-100)、[80-90)、[70-80)、[60-70)、[50-60)、[0-50)。其中报考导师对考生评价为[90-100)及[80-90)区间均限1人,[70-80)区间不超过2人;学科评价及综合面试评价为[90-100)区间的考生比例不超过10%(向上取整数),[80-90)区间的考生比例不超过20%(向上取整数),[70-80)区间的考生比例不超过30%(向上取整数)。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三部分考核成绩,计算考生综合考核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复试(综合面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布。
七、录取工作
1.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分别按学科方向、报考导师进行排名,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考核中专业科研能力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3.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研究方向、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报考导师,同时还需公示学院举报电话和邮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电话和邮箱。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类考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考生;普通招考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进入综合面试分数线;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
7.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8.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九、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完成普通招考的拟录取工作,普通招考初试时间为5月20日、21日。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mail:jxustyzb@163.com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0797-8312086,E-mail:244304056@qq.com
江西理工大学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