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德育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加强寝室文明建设,对于整洁学生寝室,塑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对于规范学生行为,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一个“团结向上、安全文明、卫生整洁、宁静舒适”的寝室环境;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构建“八区”(即“党建、思政、学习、生活、服务、互动、文化、平安”八大社区) “八心”(即红心、初心、中心、舒心、爱心、内心、核心、安心) “八地”(即阵地、园地、源地、基地、田地、营地、腹地、高地)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江理新模式,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青春向党、爱在江理、寓见美好”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现就学院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5月-10月
二、参评对象
学院21、22、23级学生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主申请(4月30日-5月6日)
a. 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附件3,纸质),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收集后,5月10日晚18:00-18:30交F15栋F202办公室自律部罗彦斌。
b. 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附件4,电子),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汇总后,于5月10日19:00之前交2891884415@qq.com。
第二阶段:学院初评(5月7日-5月30日)
学院将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标准》(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寝室内务卫生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筛选。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宿管中心。
第三阶段:学校检查(9月27日前)
学工部宿管中心对各学院文明寝室初评名单进行抽查,确定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学院。
第三阶段:结果审定(9月27日-10月27日)
在全校公示2022-2023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并报学校审定。
第四阶段:集中表彰(10月27日后)
对审定通过的校级文明寝室进行挂牌表彰,对于在寝室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寝室及师生予以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它当作整治寝室环境,规范学生行为,促进良好学风的重要工作来对待,不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
2、在检查中出现的有违章用电、晚归漏宿、学风违纪、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遵守常态化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不配合学生社区建设及综合治理等不文明行为的,均不得参评“校级文明寝室”。
3、此次“校级文明寝室”初评工作鼓励全校学生寝室积极参评,初评寝室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总寝室数量的不超过16%;学工部宿管中心将对各单位文明寝室初评名单进行抽查,凡是不符合“校级文明寝室”条件的将予以取消“校级文明寝室”评选资格;经抽查后,若符合“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比例高于 15%,则按日常抽查得分情况进行全校排名,然后确定“校级文明寝室”名单。
4、学院将结合“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遴选出在学生社区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寝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标准
附件2:江西理工大学寝室内务卫生评分细则
附件3: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
附件4: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