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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春向党、爱在江理、寓见美好”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春向党、爱在江理、寓见美好”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30 】

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阵地,是学校德育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加强寝室文明建设,对于整洁学生寝室,塑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对于规范学生行为,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一个“团结向上、安全文明、卫生整洁、宁静舒适”的寝室环境;对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构建“八区”(即“党建、思政、学习、生活、服务、互动、文化、平安”八大社区) “八心”(即红心、初心、中心、舒心、爱心、内心、核心、安心) “八地”(即阵地、园地、源地、基地、田地、营地、腹地、高地) “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江理新模式,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青春向党、爱在江理、寓见美好”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现就学院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5月-10月

二、参评对象

学院21、22、23级学生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主申请4月30-5月6日)

a. 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附件3,纸质),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收集后,5月10日晚18:00-18:30交F15栋F202办公室自律部罗彦斌。
       b. 填写《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附件4,电子),由班级生活委员统一汇总后,于5月10日19:00之前交2891884415@qq.com。

阶段:学院初评5月7-5月30日)

学院将根据《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标准》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寝室内务卫生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筛选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宿管中心。

阶段:学校检查9月27日前)

学工部宿管中心对各学院文明寝室初评名单进行抽查,确定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学院

第三阶段结果审定9月27日-10月27日)

在全校公示2022-2023学年校级文明寝室名单,并报学校审定。

第四阶段:集中表彰10月27日后)

对审定通过的校级文明寝室进行挂牌表彰,对于在寝室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寝室及师生予以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1、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它当作整治寝室环境,规范学生行为,促进良好学风的重要工作来对待,不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

2、在检查中出现的有违章用电、晚归漏宿、学风违纪、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遵守常态化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不配合学生社区建设及综合治理等不文明行为的,均不得参评“校级文明寝室”。

3、此次“校级文明寝室”初评工作鼓励全校学生寝室积极参评,初评寝室比例不超过本单位总寝室数量的不超过16%;学工部宿管中心将对各单位文明寝室初评名单进行抽查,凡是不符合“校级文明寝室”条件的将予以取消“校级文明寝室”评选资格;经抽查后,若符合“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比例高于 15%,则按日常抽查得分情况进行全校排名,然后确定“校级文明寝室”名单。

4、学院将结合“校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遴选出在学生社区建设、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寝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学生文明寝室标准

附件2:江西理工大学寝室内务卫生评分细则

附件3: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申请表

附件4:江西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汇总表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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