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4年10月)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切实研究生培养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参评对象
我院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院参评博士,根据本细则条件,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参与资环、经管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根据学校《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委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班主任、导师代表、各班级研究生代表。
秘书: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复评等工作,并负责本细则的解释。
三、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指标为5人.
学科 |
年级 |
名额 |
学院竞争名额 |
推荐与建设学院竞争名额 |
测绘地信 |
2022 |
1 |
2024级申请人与各年级学科第二名竞争学院第5个名额 |
学院竞争名额排名的第二名推荐与建设学院竞争1个名额,由学校进行评审 |
土木 |
2022 |
1 |
测绘地信 |
2023 |
1 |
土木 |
2023 |
1 |
合计 |
|
4 |
1 |
1 |
特别说明:申请人需满足科研成果得分不低于40分,如有某年级学科方向满足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指标数,该年级学科方向对应的推荐名额由该学科方向其他申请人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共同竞争该名额。竞争性名额的申请人,研一采用研一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计算,研二研三统一采用研三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计算。
四、评定内容、分数比重及结果认定
(一)评定内容及分数比重
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以及在校综合表现情况,业绩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以每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时间为准。个人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研一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
综合得分=60%×研究生入学初试考试成绩+30%×科研成果+10%×在校综合表现
研究生入学初试考试成绩(不含复试成绩)应转换成百分制。推免生用本科期间前六学期平均绩点分替代研究生入学初试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含本科期间获得的业绩。
“研二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
综合得分=60%×课程成绩+30%×科研成果+10%×在校综合表现
“研三国家奖学金”综合得分公式
综合得分=90%×科研成果+10%×在校综合表现
(二)结果认定
根据此评定细则的评分内容及规则进行计分,依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结合学校和学院分配的奖励名额数量最终确定相应奖励对象。
五、计分办法
(一)在校综合表现()
满分100分。根据研究生在校读研期间德、智、体以及参加各类文艺、体育、学术、科技等活动情况,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受表彰情况等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个人在校表现考核表》。(详见附件)
(二)科研成果()
其中为学术论文分,为科研项目分,为专著与专利分,为获奖分,n为获奖排名系数。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西理工大学,不封顶计分。
1、学术论文(按表1计分)
表1 学术论文级别及其计分表
论文级别 |
分值 |
高质量学术论文 |
SCIENCE、NATURE期刊 |
5500 |
中科院TOP类期刊(以当年基础版为准)、SCI一区 |
400 |
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 (1)测绘地信类:测绘学报、地理学报、遥感学报、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 (2)土木力学类:建筑结构学报、土木工程学报、岩土工程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 (3)市政类:环境科学,中国环境科学 (4)建能类:工程热物理学报、太阳能学报 |
250 |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SCI二区、SCI三区 |
200 |
被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 |
250 |
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版 |
80 |
一般学术论文 |
SCI/EI(未纳入高质量学术论文体系)期刊论文 |
100 |
CSCD扩展版 |
40 |
中文核心(北大版) |
40 |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等校刊,EI会议论文 |
10 |
一般专业期刊论文(仅限一篇) |
2 |
说明:1、学生为第一作者按计分表加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计分表分值×0.3加,其他情况不加分;2、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西理工大学;同篇论文被检索以就高原则确定其计分值,不重复计算;3、除网络版的SCI须有DOI号之外,所有论文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只能在网上查询的不予认定;4、所有学术论文刊出期刊若出纸质版的,均须见刊;若是网络版的SCI须有DOI号,论文的认定时间以DOI号取得的时间为准;被检索的论文必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论文级别的认定以校科研处认定的标准为准;
2、科研项目(按表2和表3计分)
表2 研究生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类别及计分表
项目级别 |
立项分 |
结题后另计分 |
国家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
30 |
15 |
省部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
15 |
8 |
校级项目(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等) |
5 |
3 |
说明:其他研究生参与研究生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不计科研项目分。
表3 研究生参与教师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类别及计分表
说明: 国家级项目认定不超过3人,省部级项目认定不超过1人,参与纵向课题情况,依据申报书或任务书予以鉴定。
3、专著与专利(按表4计分)
表4 专著与专利计分表
专著或 知识产权类别 |
申请受理 |
出版或授权(登记)后另计分 |
备注 |
发明专利 |
5 |
30 |
导师排名第1、研究生排第2、第3分别乘0.5、0.3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5 |
导师排名第1、研究生排第2乘0.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5 |
导师排名第1、研究生排第2乘0.5 |
软件著作权 |
0 |
5 |
导师排名第1、研究生排第2乘0.5 |
4、获奖
(1)科研成果奖项(按表5计分)
表5 科研成果奖类别及计分表
科研成果奖项 |
级别 |
计分 |
国家级奖 |
一 |
500 |
二 |
300 |
省部级奖 |
一 |
300 |
二 |
200 |
三 |
100 |
其他奖 |
一 |
100 |
二 |
50 |
三 |
20 |
说明:1、自然科学方面,目前国家级奖项有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类;省部级奖项除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与国家级奖项对应的三类外,也包括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2、人文社科方面,目前国家级奖项有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文华奖、梅花奖等;省部级奖项有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各部委设立的奖项,前者如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后者如教育部设立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3、其他奖是指各厅局以及国家一级学会颁发的科技、人文研究奖项,校级奖不计入积分。4、各级奖励等次中如有三等以下的等次,一律按同级三等奖的50%计分。5、科研成果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给予50分,国际先进水平给予40分,国内领先水平给予30分,国内先进水平给予20分。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
(2)竞赛奖项(按表6计分)
表6 科技竞赛奖项类别及计分表
竞赛奖项 |
竞赛级别 |
一等(含特等奖及金奖) |
二等奖(含银奖) |
三等奖(含铜奖) |
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 |
400 |
250 |
150 |
省级 |
100 |
80 |
60 |
市级或校级 |
8 |
6 |
4 |
A 类学科竞赛项目 |
国家级 |
100 |
80 |
60 |
省级 |
40 |
30 |
20 |
市级或校级 |
6 |
4 |
2 |
B类学科竞赛项目 |
国家级 |
30 |
20 |
10 |
省级 |
10 |
8 |
6 |
市级或校级 |
5 |
3 |
1 |
说明:主办单位和竞赛内容相近的科技竞赛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数学建模竞赛(排名不分先后的团队竞赛)等团队参赛,每人按0.6系数计分;由学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按校级奖项计分;其他竞赛如设立了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二等奖计算,二等奖按三等奖计算,三等奖则不加分;学科竞赛项目分为A 类学科竞赛和 B 类学科竞赛,并以竞赛当年学校审定并下文的赛事为准;研究生智慧城市与创意设计大赛参照B类竞赛计分。
(3)科研和竞赛获奖排名系数n(见表7)
表7 获奖排名系数n取值表
人数 |
1 |
2 |
3 |
4 |
≥5 |
排名 |
1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1 |
1 |
0.5 |
1 |
0.4 |
0.3 |
1 |
0.3 |
0.25 |
0.2 |
1 |
0.25 |
0.15 |
0.1 |
0.05 |
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由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若有其他重要科技成果未涵盖在本评定细则中,其加分分值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另行商议认定。
六、时间安排
1、10月8日17:30之前所有申请人员把个人的材料(纸质稿)交至学院笃实楼304办公室李勋同学处,电子稿材料发到高老师的邮箱244304056@qq.com。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上年度已获资助者可继续申报,但业绩不可重复使用,所有业绩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 31 日)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按“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整理格式”先打印一份,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定稿后再打印三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另外再单独打印2份)以及电子版(按“ 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整理格式”整理,电子材料命名格式: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学号-姓名-专业,文件格式为 PDF 格式):
a.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
b.《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3, 双面打印;表中 “申请理由”应要求研究生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 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期刊级别)、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意见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c.《研究生成绩单》(需经学院/学部审核盖章);
d.《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 4);
业绩证明材料(与汇总表内容顺序一致,含封面、目录、论文全文,且需经本人和导师签名,证明论文影响级别的支撑材料如SCI收录与分区情况证明、EI检索证明等,培养单位审核盖章,及其他证明材料,涉及本人信息均高亮度标明)
e.《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 5);
f.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个人在校表现考核表》
g. 《优秀研究生事迹简介》(附件6),仅交电子稿;(单独一个文件)
2、10月10日前进行现场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请全体参评人员参与现场评审; 申请参评的同学如无故缺席现场评审,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如申请参评同学确因故无法亲自参评,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让其他同学全权代评的有效书面委托书。未申请参评的同学可到现场旁听。
3、10月18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核对参评人员业绩材料原件和计分情况,并签字确认;如遇对参评业绩或计分情况有争议时,由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细则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裁定。
第二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人员综合得分进行评审,参评人员参加评审答辩,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根据参评人员综合得分情况排序。(学生代表不参与排序,负责监督)。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八、特别说明
1、所有纸质材料需要学生亲笔签名的必须亲笔签名、需导师亲笔签名的必须导师亲笔签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取消本次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2、所有的纸质材料根据学校的要求按顺序装订好,先提交一份纸质材料,评选上后再按照要求的份数提交全部材料。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日
附件1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个人在校表现考核表
姓名: 专业: 时间: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及标准(总分100分) |
自我评分理由及依据(需详细注明) |
自我评分 |
班级评审得分 |
1 |
按时报到、缴费 |
10分 |
1、按时报到3分; 2、按时缴费7分(计算时间为12月15日以前)。 |
|
|
|
2 |
受表彰 情况 |
5分 |
1、获“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和“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加5分; 2、获“五好研究生”荣誉称号,加3分。 |
|
|
|
3 |
英语六级通过情况 |
6分 |
研究生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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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承担学院研究生工作情况 |
10分 |
1、院研究生班级班长、副班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小组组长、校研究生会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助管(考核优秀10分,良好7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其他班级干部成员(考核优秀6分,良好4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参加校或学院安排的校外社会活动或工作5分(考核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本条不受总分10分的限制。 3、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如志愿者活动等每次计1分,最高5分(此项仅针对未担任班干部及未承担助管工作的同学)。 4、学院研究生会成员(考核优秀10分,良好7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 |
|
|
|
5 |
参 与 文 体 活 动 情 况 |
16分 |
1、参加校运会项目6分,每参加1个项目计1.5分,最高加6分; |
|
|
|
2、组织或参加研究生院、学院或研究生会组织的其他文体活动10分(比如参加五四文艺晚会、研究生校园歌手大赛及学校其他文艺晚会或文艺竞赛,参加各类校级体育比赛),每参加1次计2分,最高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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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参 与 学 术 活 动 情 况 |
29分 |
1、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并做学术报告,院级加2分/次,校级加4分/次,省级加6分/次,国家级加10分/次(最高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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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每次加5分(以会议通知和现场照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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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加英语演讲比赛,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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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15分(要求排名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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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 与 科 技 竞 赛 情 况 |
24分 |
1、参加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12分(按实际参加正式比赛名单为准,最高计12分);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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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挑战杯”竞赛、及其他专业类竞赛,计7分(其中排名第一加7分,排名第二加5分,按最终提交作品名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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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加英语竞赛,加5分(按现场参加名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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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扣分项 |
扣分不封顶 |
1、以上各项活动已报名但实际未参加的,每次扣1分;应参加的活动而未参加的(如听学术报告、参加各类会议等),每缺勤1次扣2分; 2、宿舍内乱拉网线、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其他违纪行为被查处记录的,每次扣1分。考试科目补考一门次扣(5分),受违纪处分一次扣(10分) 3、无故不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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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 计(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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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研究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