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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9-16 】

各班级: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5〕10号)精神,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赣财教指〔2025〕16号)分配名额,现就我院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本科生2025年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及奖励标准

参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补考现象,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10%,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具体各专业名额预分配如下:

专业

国奖名额

土木工程

1

测绘工程

1

地理信息科学

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

汇总

5


四、工作要求

1.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初审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

2.复学学生第一学年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第一年相当于新生,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

3.交换生在原学院评选国家奖学金。2025年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评定国家奖学金。

4.班级评议必须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不能搞平均主义,不得出现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的现象,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学金,以上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涉及班级的违规名额。

5.评审完成后要及时把评审材料归档,以班级为单位归档、保管。学生工作部会不定期检查,并将结果纳入院级学生工作考核中。

五、工作进度及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及相关安排

1)学院初评:9月23日前完成。

2)学院公示并确定初评名单:9月24日—9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推荐名单。

3)初评结果报送学工部:10月8日,学院将初审推荐名单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评审、公示及结果上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对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的初审推荐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附件1-3压缩发送至邮箱jcxyzz@163.com,文件命名格式:测绘223张某-国奖;截止时间:9月19日17:00;

国奖答辩PPT发送至邮箱jcxyzz@163.com,命名格式:测绘223张某-国奖PPT,截止时间:9月22日17:00;

2)纸质材料:附件4-6,上交至15-F201办公室唐老师,截止时间:9月19日17:00。

3.评审安排

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定于9月23日(周二)14:00在笃实楼501教室举行,请参评同学注意着装,提前30分钟到场测试PPT,现场6分钟陈述演讲。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事迹介绍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业绩汇总表

3.获奖及业绩佐证材料

4.合理使用国家奖学金承诺书

5.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班级学生干部承诺书

6.国家奖学金班级评议表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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